飞溅和涂抹:抽象表现主义的矛盾
抽象:按字面意义理解,是“抽取,往后拉”。“表现”:“显示,往前推。”1946年,批评家罗伯特•寇特兹(Robert Coates)首次提出抽象表现主义概念时,有没有发现个中词源学意义上的矛盾?也许没有。他评论以“推拉”构图理论著称的汉斯•霍夫曼(Hans Hofmann)是不是巧合?也许是。对寇特兹来说,“抽象表现主义”只不过是比“泼溅涂抹派绘画”更“礼貌”的一种说法罢了。
抽象表现主义画家常常坚持说他们的作品有一个主题,意即他们的作品既不抽象(就非再现、纯形式意义而言),也不表现(就直接流露而言)。这样的称谓对他们来说可能就像立体主义在毕加索看来那样具有误导性,后者甚至把块状肉汤浓缩料画进自己的画里以示回应。也许比起哈罗德•罗森伯格(Harold Rosenberg)的存在主义行动绘画、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美国式”绘画(别忘了此处的引号)或者纽约画派等说法,抽象表现主义是要更好一点——但也是好一点。“泼溅涂抹(刮擦击打喷洒)”至少传达了实际意义。
但抽象表现主义自相矛盾的说法也许自有其来源:这个词很可能代表了某种分裂的运动。此处的分裂并不是指色面画(Color Field)画家(如Mark Rothko, Barnett Newman, Clyfford Still)与行动派(Ges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