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德里达,《野兽与主权者》(第二卷),2011,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辑:Michel Lisse, Marie-Louise Mallet, Ginette Michaud,翻译:Geoffrey Bennington,目前尚无中译本。
2004年10月12日,雅克·德里达被葬在巴黎附近里索朗日(Ris-Orangis)的公墓。但在这本根据他2002-2003年间巴黎研讨班课堂实录所编纂的著作里,他听起来就好像已经在从坟墓里说话了。第二卷内容主要围绕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719年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展开,表面上将其与马丁·海德格尔1929-30年间的系列讲座《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The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Metaphysics)放到一个不可能的共同框架下结合起来讨论,以进一步阐释德里达在第一卷中提到的野兽与主权者之间“隐秘而迷人的共谋关系”。然而,尽管德里达提到了马克思从资产阶级社会中个人主义的角度对鲁滨逊进行的分析,也提到了乔伊斯从鲁滨逊身上看到“一个帝国主义者和殖民主权者的前身,作为大英帝国的排头兵,预示着这座岛屿即将对其他岛屿展开的征服”,但他在该系列讲座里最关注的核心议题始终是死亡——不是作为结束,而是作为开始的死亡,这一注定要被超越的死亡也是对所有即将到来之事物的预设。
“我在写作中经验我的死亡,”德里达在他最后的访谈中说,而此处,他将自身放到了一连串作者的末尾:从撰写日记的鲁滨逊,到把自己的日记包含在故事里重新讲出来的鲁滨逊,然后是把鲁滨逊所讲故事写成一本书的笛福,最后是评论笛福著作的德里达自己。即便这里面每个人都在为前一任作者做人工呼吸,但他们都渴望这种活着的死亡,因为书是“死物”,只有当“活的阅读……使其重获生命”时,它才能够复苏。
在小说中,鲁滨逊对在地震中被活埋这种活着的死亡形式充满恐惧。德里达借助卢梭来分析这种恐惧,后者在写到瑞士比尔湖里的圣彼得岛时将自己与“那些发现荒岛的伟大航海家”作比,同时对岛上的经历做了如下描述:“我藏身于这个全宇宙谁都不知道的避难所,迫害我的人绝对不可能把我挖出来。”德里达认为,住在岛上就如同住在避难所,你被自己的防线所围困。对于被活埋的那些“战栗的欲望或渴望的恐怖”都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置身于这个岛屿洞穴,仿佛已被活埋”的悖论体验。
如果被活埋意味着与世隔绝,那么什么是岛屿?这是德里达在研讨班一开头就提出的问题之一,很快被再提,却一直没有给出答案。他本可以像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在《陆地与海洋》(Land and Sea, 1942)那样引用莎士比亚:“这个小世界,这个镶嵌在银色海洋中的宝石,海洋于之如同办公室的一堵墙,或者一条护城河,保卫一所房子。”但施密特意识到,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岛屿无法解释为什么比较大的岛会开始去征服其他比较小的岛。它不能解释英国如何从“一个牧羊人的民族变成海洋之子的民族”——鲁滨逊也许是这一蜕变最著名的化身,经过蜕变,岛屿自身的政治与历史本质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以后,”施密特写道,“陆地将被放到海洋的角度来观看,岛屿将不再被视为从大陆分割出去的一部分,而是变成海洋的一份子:一艘船或一条鱼。”
德里达透过日内瓦公民卢梭的眼睛看岛屿,从而漏掉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岛屿的固定性实际是一种虚构,任何岛屿都有可能被连根拔起,失去其地域属性,进而如施密特所说的那样“能够像一条鱼一般游到地球的另一端。”而这就是鲁滨逊故事的另一面。最后,鲁滨逊在荒岛上的放逐感并不比他在大不列颠岛上感到的更强烈。笛福的续集《鲁滨逊·克鲁索的更远历险》(The Farther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1719)清楚地表明,两者都只是通往海洋帝国的中转站。
在这一语境下,鲁滨逊跟野兽与主权者这对概念之间的关系似乎比德里达讨论的更复杂。根据施密特对主权者的定义,即主权者“是对例外状态进行决断”并悬置法律的人,德里达假定主权者和野兽“似乎都站在法律之上或与法律保持某种距离。两者方式不同……但都是法外之徒。”所以,当放弃法律专业转当水手的鲁滨逊谈及自己在荒岛上的处境时,他是这样说的:
“首先,整个国土都只是我的财产,所以我对其拥有无可置疑的支配权;其次,我的人民完全臣服于我,我是他们绝对的主人和立法者……”
此处他宣布拥有的绝对主权并没有将他放回到法律之内,而是使他“如同野兽或狼人一般,处于法律之外,或法律之上。”
然而,令事情变得复杂的是,在陆地上当一名法外之徒和在海洋上当一名法外之徒是不一样的。德里达并没有说明,如施密特在《大地的法》(The Nomos of the Earth, 1950)中指出的,英国法律对例外状态的建构非常类似且很可能建基于把海洋视为一个“自由而空旷的空间”的观念之上。海洋和荒岛都被视为“无主物”(res nullius)(不属于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取用),但后者可以变成财产而前者不能。海洋,按照施密特的说法,“没有限制,没有边界,不存在神圣的地点,也不存在神圣的信仰,没有法律,没有所有权”;这片场域只适于“你死我活的力量测试”和“相互毁灭的荒凉混沌”。
如果陆地和海洋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么作为自然状态之回复的例外状态在两者间也应具有相应的差别。在陆地,例外状态是法律内部的真空;在海洋,岛屿就是例外——例外状态中的一种例外——因其有可能进入法律约束之内。和霍布斯一样,德里达将自然状态视为狼人的领域,但变成一条鱼和变成狼人并非同一回事:前者意味着你身处一种根本性的例外之中,必然位于法律之外;而后者意味着你只是偶然如此,随时都可能返回人的状态。
尽管德里达只是一笔带过,但这一点可以通过鲁滨逊在荒岛遭遇的一次被记录在案的反抗——野猫的反抗——得以说明。鲁滨逊从失事的船上带了两只猫上岛。但根据他自己的记录,其中一只“不知道跟什么生物杂交,”生出了无数后代,它们在林间疯跑,“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它们经常闯入我的房子,也对我进行掠夺,最后,我不得不开枪射杀它们”,除了两只“我……一直驯养的猫以外。”野化(becoming feral)需要以变成家养动物的可能性作为前提,因为不存在从野生到野化状态的直接转变。因此,野化和野生之间的区别看起来很像陆地上的法外之徒和海洋上的法外之徒之间的区别(海洋上没有家养动物,也没有野化的动物)。
在上述图景下,鲁滨逊又将处于何种位置呢?他曾是英格兰蜕变过程的一部分(这座岛屿变身为鱼,游入海洋,四处寻找掠夺品),如今却要保护自己免遭野猫的掠夺。两种情况下鲁滨逊都既是主权者又是法外之徒,如此来看,他算是怎样一种变化多端的野兽呢?德里达将狼人和法外之徒跟“失范”(rogue,用来形容离群的野兽,通常具有危险倾向,也有无赖、流氓、不法分子之意)这个概念放到一起讲,但这样做的效果有限。受布什政府对“流氓国家”(rogue states)的关注驱动,德里达在《流氓》(Rogues, 2003)一书和研讨班讲稿第一卷里发展出一种对“rogue”的阐释,同时将位于法律外部的主权者与行动失常的离群野兽(比如“跟不法分子一样暴虐”的大象)囊括于其中。但这一认为主权者与野兽在脱离“各自群体……的习惯做法”层面上存在类比关系的看法并不准确。德里达宣称“所有国家都是失范国家”,因为对主权的主张本身就建立在非法的基础之上,但是正如一只野兽可以有野性而不至于成为离群的危险动物,主权也可以是失范的而不至于成为流氓主权(意即在本质上失范的主权者当中进一步失范,就像在野象群里进一步狂暴化的离群大象)。野化动物,离群动物,野生动物也许都在法律之外,但它们面对的不是同一种法律,也不是以同一种方式置身其外。
我们似乎已经偏离死亡主题太远,但在这里,如同在任何故事里一样,一处细节把原题带了回来。鲁滨逊指出,和死掉的野猫不同,他本来养的两只猫“被我亲手葬在了我的居所附近。”德里达略过了这个情节,但正是该情节证实了他的如下判断,即:当鲁滨逊说他害怕被活埋时,“他真正怕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死后不被埋葬……他害怕前社会和前制度的野蛮状态会让他在没有葬礼的情况下死去……害怕像一头野兽一样死去。”
鲁滨逊死后不被埋葬的可能性是他的孤绝状态带来的必然结果,但对被活埋的恐惧如何等同于对死后不被埋葬的恐惧呢?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和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的联合(尽管书中对此联合有丰富的承诺,却极少兑现)发挥作用的地方了。“在无边的海洋包围下,与世隔绝”的鲁滨逊似乎和海德格尔笔下的动物一样,“缺乏世界”(poor in world),埋首于自身,被圈定在一个只允许他满足某些本能需求的区域里。海德格尔将这种状态称为沉溺(captivation),在某些方面,德里达指出,鲁滨逊的状态与之很接近,他的身心都被占满,“完全沉溺于各种紧急状况,根本没有机会感到厌倦。”
德里达之前在《论精神》(Of Spirit, 1987)和《我所是的动物》(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 2006)中讨论过海德格尔富有争议且有时自相矛盾的动物论述,对海德格尔的三分法——人拥有世界,动物缺乏世界,无生命体(比如石头)没有世界——提出了质询。此处,他将焦点对准了海德格尔的另一处主张,即动物无法“死亡”,它们只是生命走到终点,因为它们不能正面面对死亡本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鲁滨逊害怕像野兽一样死去,实际是在害怕无法死去,害怕失去死亡可能性的活着,害怕活着的死亡。如此一来,海德格尔笔下的动物和鲁滨逊一样都是落难者,像困守荒岛一样永远逃不出自身处境的限制。失去交流手段的它们必然在世界中处于缺乏状态,因为是语言带来了世界的可能性,没有语言,也就失去了世界。
按照德里达的叙述,《鲁滨逊漂流记》里充满了这种世界的丧失感:“无论是鲁滨逊对失去世界的怀念(‘世界已经离去’,用策兰的话说),(抑或)最后他回到英格兰岛的时候反过来对这座他将不断梦想回去的孤岛的怀念。”最终,就像德里达在末章中以磅礴的雄辩之势写道的,正是世界的丧失(world-loss)把野兽与主权者联合到了一起。因为如果不存在共同的世界,“所谓世界的共同体只是一个词……一个名称,指代为丧失世界的生命体提供的生命保险单,或者一个飘在公海上的救生圈,我们牢牢抓住以为自己正在离开,”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彼此分隔,如同一个岛屿与另一个岛屿之间隔着深渊,看不到岸,”最后只剩“群岛之间无法分享的深渊……不同世界的孤独,以及难以否认的事实:世界不存在……(只有)岛屿的隔绝,孤独和封闭,它们甚至不在世界中,不在同一个世界,或不在一张世界地图上。”
这些比喻非常能说明问题。德里达在研讨班上从头到尾都把“海洋和大地”当作没有区别的一组概念来处理,而没有注意到从一者转换到另一者的重大意义。然而,差别还是在不经意处显现了。没有世界,我们身处海上,因为在海上不存在世界,只有施密特所说的“相互毁灭的荒凉混沌。”此处,德里达对陆地和海洋不加区分,感觉仿佛是故意无视这一“世界丧失”所包含的历史和社会具体性。在《大地的法》中,施密特把海洋与市民社会等同起来,与国家相对,他所勾勒的轨迹提供了鲁滨逊与海德格尔之间缺失的环节。施密特认为,通过转向海洋,“英格兰岛推动了朝向一种新的大地法的空间转向,甚至潜在地为之后跃入现代技术的彻底无根状态奠定了操作基础。”换句话说,鲁滨逊本人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这一从陆地到海洋的转向过程的工具,这一转向催生了现代性,同时导致了世界的丧失。鲁滨逊的孤立状态所预示的丧失世界的体验,不仅仅属于野兽与主权者,更属于每一个现代人。
在这样的语境下,作者对于被活埋的欲望似乎很像遇难水手的渴念,后者漂流在公海之上,渴望着回到陆地;最关键的是,要葬在陆地,被陆地包围。与其说这是渴望体验一种活着的死亡,不如说是渴望生活在世界尚未被现代性消解的过去。
马尔科姆·布尔(Malcolm Bull)在牛津大学拉斯金美术学院任教。
文/ 马尔科姆·布尔
译/ 杜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