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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尽管有大规模民众抗议和律师、宪法学者请愿反对,“新安保法”还是在日本国会获得通过,标志着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同时也意味着自卫队参与国际事务的范围逐步扩大。这是安倍政府修改战后宪法的关键一步,以至于安倍晋三扬言将于2020年完成修宪,正式将自卫队的存在写入宪法。在此成为议题中心的,当然是宣告日本彻底放弃军事力量的“宪法九条”。不但日本国内,甚至在中国,也有不少人认为,正是“九条”使得日本自战后以降始终不是一个“正常国家”——逻辑很简单:自己没有军事武装,就必定得依靠美国,于是也就没有独立自主。如今迈向“正常化”国家的道路,似乎无可厚非;何况拥有军队和发展军国主义并非一回事。
上述想法,当初亲自参与制定日本战后宪法、担任美国驻日盟军总司令的麦克阿瑟早就提出过:抗美援朝期间,他就提议日本应该摆脱“九条”的约束,但被当时的吉田茂政府拒绝了。不仅如此,在日本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哪怕怀揣修宪野心,也没有一个政党敢明目张胆地将“修宪”标举为自己的竞选口号。那么,为什么在日本右翼和一些中国人看来必须弃之如敝帚的战后和平宪法,被日本民众看得如此重要呢?
日本思想家柄谷行人在2016年出版的|www.amazon.co.jp/
那么,是不是因为日本人被美国“洗脑”,以致没能看到现代民族国家必须拥有军事力量的朴素“真理”?这同样也是一个经常被站在日本右翼立场上的人们拿来批判战后宪法的论据,并且在理论上显得更加自洽:相比于日本人自己制定的明治宪法,战后宪法是外部强加的;于是,撇开具体内容不说,仅就宪法的形式而言,它也是日本丧失独立和自律的象征。
但柄谷行人认为,“宪法九条”是强制的产物,这一点和日本人自主地接受它,两者并无矛盾。柄谷行人首先指出,在“是否因外力强制而制定”的问题上比较明治宪法和战后宪法,可以说,归根结底两者都是外力的产物,因为明治宪法的制定是为了对外展现日本作为“现代国家”的政治身份,并由此废除幕末缔结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于是也可以认为,明治宪法同样是因外在的紧张关系而不得不制定的宪法(44页)。
既然战后宪法和明治宪法之间存在着上述类似,加之战后宪法也是通过帝国议会进行议决的产物,是否可以认为两者之间有着连续性?柄谷行人对此也给出了明确的否定回答。重要的并不是战后宪法是否是自主制定的宪法,也不是战后宪法与明治宪法之间有否连续性;相反,就战后宪法的存续问题而言,重要的是:维系和捍卫宪法的不是民众的意识,而是“无意识”——也就是说,所谓“宪法的无意识”无法在明治宪法那里找到根据。
明治宪法和战后宪法的关键断裂并不在于后者是“外力强加”的宪法,而在于法理意义上从“天皇主权”向“人民主权”的改变——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时刻无疑是日本对于《波茨坦公告》的接受:“当日本在1945年8月接受《波茨坦公告》时,主权的所在从天皇变更为国民。在这个节点上,旧宪法因与国民主权相矛盾而失效;因此,制定新宪法的帝国议会的基础已经是国民主权,它所承认的新宪法也就有了正当性”(53页)。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调明治宪法和战后宪法的差异之后,柄谷行人并没有尝试在日本思想史上整理出一条“人民主权”的谱系,而是诉诸弗洛伊德的后期理论——外在驱力向内部的转化并产生作为良知的“超我”——来说明所谓“宪法的无意识”。并且,借助建筑史家中谷礼仁对于大阪的考察,柄谷行人提出了“先行形态”的概念。中谷礼仁通过这一概念描述的是:大阪地下埋藏着大量古迹,直到1980年代才开始被发掘;但之前进行的道路规划都神奇地绕过了古迹所在的位置。柄谷行人那里,所谓“先行形态”便是指:“尽管是主要原因,但后来却被忘却了。它曾经存在过,之后却消失了;但仍然能对现在的人们造成影响”(48页)。或许可以认为,恰恰因为两者在形式上的连续性,战后宪法的“先行形态”并不是明治宪法,“毋宁说,需要考虑的恰恰是明治宪法的‘先行形态’”——即“明治维新以前的constitution:当然,它不是成文法,而是国家的体制和机构,即德川体制”(50页;亦见72页)。
战后宪法的“无意识”,便是向“德川和平”的回归。
这一“无意识”的关键之处有二:天皇的象征性存在和“九条”的和平理念。象征天皇和放弃战争,正是明治宪法所没有的内容。关于第一点,让我们回到麦克阿瑟对于战后日本宪法的设计考虑。如柄谷行人指出的那样,当初在制定战后宪法时,如今得到热议的“九条”反而是策略性的条款,目的是让以象征天皇的形式维持天皇制的“宪法一条”得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承认。在这里,吊诡之处在于,虽然“宪法一条”首次明文规定了天皇作为“象征”的“去政治化”身位,这一身位却和日本历史上天皇的基本作用非常类似:
为了得到权力的正当性,首先要拥戴天皇。统一战国之世的德川幕府同样为了巩固体制而提出“尊王”口号。虽然“尊王”反过来也成了倒幕运动的根据。明治维新也只有靠拥戴天皇才可能实现;靠着王政复古、天皇亲政的口号而推翻了德川幕府。由此,在明治国家那里,天皇当然就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天皇亲政不过虚有形式。明治国家实际上是藩阀势力(萨摩藩和长州藩)握有实权、致力于向产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体制。而伊藤博文设计的明治宪法,则是以“立宪君主制”和议院内阁制为基础、对天皇的权限进行限制的宪法。……明治宪法虽然限制了天皇的权限,但不借助天皇的权威就无法成立。(43页)
就日本历史而言,在大部分时间内天皇都只是作为一个象征——作为政治权威和正当性的根源——存在着,而如裕仁天皇一般握有实际政治权力的天皇反而是例外的现象。因此,麦克阿瑟对于“象征天皇”的设置,反而呼应了日本政治史上天皇与握有政治实权的社会阶层或集团的关系。天皇作为“万世一系”的存在确保了政治权威和正当性的稳定性,使得“政权交替而不涉及王朝”的情况得以可能;“藤原氏之后,天皇握有政治实权的情况,除了后醍醐天皇的建武亲政的短时期之外,一次都没出现过。天皇的常态就是所谓‘象征天皇’”(63页)。因此,“象征天皇”制非但不是外力强加的规定,反而是向着明治国家成立前的天皇地位的回归。
另一方面,就“九条”而言,柄谷行人认为,它在理念的意义上承袭了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更与康德在《永久和平论》(1795年)中提出的理想一脉相承;同时,它在历史的意义上也与德川幕府时期日本国内维系的长期和平状态遥相呼应。
战败给日本人带来的,是对明治维新以降日本的目标整体产生悔恨。这是对于打破“德川和平”的路线所产生的悔恨。这与帝国主义战争中攻击欲望的萌发所产生的“无意识的罪恶感”是两码事。不过也不是完全无关。毋宁说,正因为有“德川和平”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无意识的罪恶感”才能深深扎根下来。(74页)
简言之,德川幕府时期的“制度”,便是战后宪法的“先行形态”;而“宪法的无意识”,便是向“德川和平”的回归。柄谷行人明确指出,这样一种论述并非意在为战后宪法寻找日本文化中的根基,更不是为了歌颂德川时代的制度——毋宁说,其目的是为了说明,康德所提出的普遍性的和平理念,“为何以及如何能在日本作为制度固定下来”(79页)。
因此,柄谷行人的考察并不仅是为了说明战后宪法为何能够得到民众支持,更是为了说明它的“实质性”所在:一方面,尽管或正因为“德川和平”作为“宪法的无意识”而存在,战后宪法并不是一纸脆弱的、可以随时废除的空文;另一方面,尽管或正因为战后宪法的“先行形态”早已被遗忘,对于这一和平宪法的坚守,其目的就不是向德川时代的复古,而有着当下与未来的指向。“九条那里的战争放弃,是对国际社会的‘赠与’。……赠与并不意味着无力。相反,赠与会得到力量;具体而言,这种力量的形式便是国际舆论的压力,这种压力有别于并超越了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129页)。站在日本右翼政治立场的人们或许会觉得柄谷行人充满乌托邦主义色彩的说法天真幼稚,不值一哂;但是,如何思考战后和平宪法与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紧张,如何将“九条”理解为开启新的政治可能性的契机,或许是所有对于人类共同体的生存状况及其未来抱有严肃态度的人都无法绕过的思想课题。
文/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