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彼地: 克里斯·波顿(CHRIS BURDEN)的艺术
最初,也就是从1970年代初开始,克里斯·波顿(Chris Burden)的行为艺术就引起了关于其“操纵性和特立独行”的特征问题。艺术家咄咄逼人的、危险的,有时还受虐狂十足的行为并非仅仅为了引起这样的忧虑。相反,这样的忧虑来自于所有能正常思考的观众看到他的作品时所感受到的道德困境。因为,如果波顿的行为艺术需要受制于身体和精神的压力,那么相应地,观众也要经受一系列这样的考验。观众是否要简单地接受一个艺术家主动被击中的决定,然后平静地看着枪上膛、开火?或者看他的一个学生把他锁进一个很小的柜子里,然后等上好几天,看看会发生什么?或者,当一位艺术家的事业是在资本主义秩序中确立自己的地位,难道我们就没有立即感到身陷这种秩序中有些不自在吗?波顿把自己打造成晚期现代性的一份子,冒险穿梭于具体和空洞、家庭幽闭症和电视与汽车体验的诱人的“膨胀”之间——你又何尝不是如此?
和剧场一样,行为艺术也预设了一种社会关系,在波顿的艺术中,他的行动及其观众的反应(或者说有时是他无动于衷,而观者自己做出反应)以契约的方式隐含于他的作品之中——这种“契约”今天看来依旧明显。而对于该契约条款的重新解读促发了近来关于波顿艺术实践的书写。目前在这方面最为面面俱到的书是2007年由Thames&Hudson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专著,这本书细致地讨论了艺术史家克里斯蒂·斯泰勒斯(Kristine Stiles)所说的“道德条件”(eth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