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威登被指控未经许可使用琼·米切尔的作品
因为路易威登在广告中未经许可使用已故抽象表现主义艺术家琼·米切尔(Joan Mitchell)的作品,琼·米切尔基金会已向该品牌发出了终止使用函。路易威登近期发布了一系列由蕾雅·赛杜(Léa Seydoux)代言的商品广告,其中这位法国女演员在米切尔的画作前展示该品牌的手袋。这组出现在法国和美国媒体上的广告使用了米切尔的三幅画作:1981年的《埃德里塔·弗里德》(Edrita Fried),1976年的《给贝西·乔拉斯的四重奏II》(Quatour II for Betsy Jolas)和1983年的《大峡谷XIV(片刻)》(Grande Vallée XIV [For a Little While]),但广告中并没有标注这些作品的名称,也没有写明艺术家的名字。
塞杜的这组广告照片被怀疑是在巴黎路易威登基金会拍摄的,那里正在举办“莫奈-米切尔”(Monet Mitchell)展览,将米切尔的作品与法国印象派画家克劳德·莫奈的作品并列展示,米切尔曾将莫奈视为她的主要灵感来源。路易威登基金会归路易威登的母公司,奢侈品集团LVMH所有。
琼·米切尔基金会总监克里斯塔·布拉切福德(Christa Blatchford)告诉《纽约时报》,她看到这些广告时感到“震惊”。布拉切福德表示,即使LVMH集团首席执行官、全球最富有的人之一贝尔纳·阿尔诺(Bernard Arnault)提出捐赠,但她仍两次拒绝了该集团在广告中使用米切尔的艺术作品的请求。布拉切福德指出,琼·米切尔基金会通常拒绝所有商业用途的请求。她说:“我们从未允许任何人这么做过,也从未发出过终止使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