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李明个展:日记
上海比翼|BizArt
上海市莫干山路50号7号楼4楼
2008.08.14 - 2008.08.14
个展取名“日记”,意在以个人视角记述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日记的私密性使得艺术家更随心随性,不受规矩之羁绊。然而,日记的公诸于众暴露了创作者的复杂心态,正如李明所说,“他(她)担心有朝一日日记被别人偷窥或本身他(她)就希望日记要被人偷窥”。在这种自相矛盾的心思下,日记形式就少了原本的率真,而多了丝伪装。
“日记”突破了传统的纸本媒介,采用影像形式直接记录蝇头琐事。虽为录像,但其并非是映射现实的镜子,而是充满了超现实的景象。作品《傍晚,快乐》讲述了一伙年轻人在废弃建筑里互相涂抹奶油、追打嬉戏。 曾在香格纳画廊展出的录像作品《以光来证明我正在消逝》也出现在个展中,而它却与前者风格迥异。画面里一个人通过抖落衣物、摩擦皮肤使大量灰尘和死皮在强光下飞逝 。身体就这样一点点瓦解,生命如是老去 。另一部作品《梳》叙事简单,画面上一直重复着铲车的铲子为女子梳头,是庞然大物的机械臣服于人类了吗?还是动画情节中的机械手臂再现呢?作品《后花园》与《傍晚,快乐》拥有一样的孩提式玩乐方式,一群保安拿着水枪互相攻击,仿佛小孩子在模仿警匪片。他们脱去社会重压的外衣,时而攻击,时而去池塘里溪水、睡觉,连小鱼儿都和他们和睦相处。最后,名为《击打我》的录像表现了女孩面庞由击打对方的欢愉逐渐变为泪流满面。
在七部作品中,李明并没有运用眩目的新媒体技巧,而是用平实的影像语言讲述了七个故事。每个故事看似平庸,却都在现实中罕有发生。也许他在传达成长中的得失;或者他让我们再度思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抑或这些都是恶搞的玩笑。无论哪种,这都是新生代艺术家的声音,是他们创作之路的肇始。
文/ 艾婉安